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认定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的目的
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是指企业集成利用技术、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带动农户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项制度。试行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制度,旨在进一步发挥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二、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作用
1.构建产业服务体系。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良种供应、生产技术指导、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
2.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基地,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企业通过促进农产品销售、加工、创建区域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
三、对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支持和评价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实施、对农业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成果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3.优先支持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组建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
4.定期对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进行复评,对不能发挥作用的,取消资格。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