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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3-6 14:17:5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申报对象:在浦东新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软件等的公民、组织,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组
织注册地、税收户管都在浦东新区。
     2、申报要求: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2011年12月底前实现生产或销售),并且得到推广应用,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凡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3、评审分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和信息化、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学、综合共8个专业评审组。
     4、推荐资格:浦东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可推荐本辖区、本部门所属的公民和组织完成的项目;区级及区级以上行业学协会等专业组织机构可推荐相同研究领域内公民和组织完成的项目;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可直接推荐所熟悉专业的项目(人)1项。
     二、推荐材料
     201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采用网络推荐系统,为适应网络评审需要,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推荐材料内容。
报送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1套,通过网上提交;书面推荐材料1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应为原件,存档用),不超过80页。
     2、网络推荐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http://211.144.92.17:81/wlsbreg),下载申报客户端,安装后使用推荐单位发放的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系统,认真填写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推荐书,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推荐书填写完毕及附件上传后,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项目填写工作。
     3、书面推荐要求。
 网上填报的推荐书经推荐部门确认提交后,请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客户端,下载正式版推荐书,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给推荐部门盖章,最后把材料送交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三、推荐申报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网络材料受理时间: 2014年2月28日-3月23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4年3月24日-3月28日
     四、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在进行专家评审时,有可能要求申报对象进行答辩,被要求参加答辩的申报对象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1-61536027

科技成果登记须知

2013年度应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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