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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代理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9-2 14:10:2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国家科技部、山东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申报截止日期:924

咨询热线:  400-004-0802   010-58090027   代理科技项目资金申报

各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53号)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切实组织好我省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申报经费每项60或100万,引导项目无经费支持。
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详见《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二、申报要求
    1、引导项目:各市科技局要认真按照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积极选择具有区域优势特色、能够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申报。 

代理科技项目资金申报

    2、重点项目:按照科技部有关要求,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西部经济隆起带(“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领域是林果蔬菜安全生产、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等,支持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企业或法人科技特派员等,鼓励相关单位联合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共同申报。各推荐单位限报1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 

代理科技项目资金申报

    重点项目除网上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外,须准备纸质版一式三份。引导项目只需在网上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类表格在科技部申报中心或星火网下载。
    四、报送时间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务必于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同时,将各市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重点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纸质材料于2013年9月24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代理科技项目资金申报

 

 

 
附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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