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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浦东新区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4-6-19 13:42:1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全年受理,于6月、11月集中审批。
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
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海外留学人员或海外留学人员团队,且其投资股份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
2、申请人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一般具备不少于5年的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不受学习、工作年限的限制;
3、所创办的企业主要从事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4、企业注册地、经营地在浦东,属于浦东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
原获得过浦东新区留学人员创业资助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得再申请该专项资金。
三、资助金额
1、企业在注册三年内可按年度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按申请额的50%比例给予资助,第一次资助不超过最高资助额度的50%,累计最高资助额度10万元。
2、对于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吸引外来资本投资达到原注册资本50%及以上的,另外给予10万元资助奖励。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网(www.scsr.gov.cn)进入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注册帐号并登录
2、进入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
3、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打印申请表后提交书面材料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2、《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
3、有效护照及旧护照(除空白页面外,请复印全部信息页);
4、国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
7、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8、企业在开办及经营过程中上一年度已发生并在资助范围内的相关成本费用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专项发票、原始单据、政府出具的专项票据等以及根据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除申请表(2份)外,均需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1-6153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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