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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代理申报2012年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添加时间:2012-3-12 13:40:1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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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3月27日

咨询热线:010-58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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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重点方向
    1、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计划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一批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良好预期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3、优先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强的海外归国博士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促使其尽快成长为未来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次受理申报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每人每年限报一项,不再受理已获该计划资助的博士申报。
    3、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研究工作应当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项目预期研究目标可在2-3年完成。
    4、已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人员(指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2012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5、2012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近两年获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立项总和进行申报(立项总和超过20项的单位按20项计算)。近两年未获得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或首次申报的单位,本年度均限申报1项。
   6、未报送2011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和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总结材料的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其推荐申报2012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7、各申报单位在初审推荐前,应组织本单位内的申报项目初评工作。根据初审结果,形成单位的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并将初审结果和申报者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作为推荐汇总表的附件一并上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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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2012年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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