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财政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财政部 >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

2014年浦东新区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4-6-23 13:35:1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博士后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4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全年受理,于6月、11月集中审批。
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
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并招收博士后或聘请博士后开展创新实践研究的项目。
三、资助金额
1、单位每招收一名企业博士后,给予补贴10万元。分两次拨付,项目开始给予6万元,项目研究完成给予4万元。
2、对于为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研究,引入流动站博士后的单位,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人民币资助,用于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及科研项目研究。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网(www.scsr.gov.cn)进入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注册帐号并登录
2、进入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
3、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打印申请表后提交书面材料
(二)提交书面材料
企业博士后资助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博士后资助专项资金申请书》;
2、《博士后申请表》;
3、《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4、《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5、《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协议书》;
6、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的企业博士后报到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8、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后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9、博士后出站考核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出站登记表。(第二次拨付资助资金时需提供)
以上申请材料第1项提供原件,第2-5项提供复印件;第6-9项
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资助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资助申请书》;
2、单位与流动站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
3、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的流动站博士后报到证书;
4、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单位出具的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以上申请材料第3、4项需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供原件。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1-61536027



上一篇:2014年度浦东新区生物医药领域申报指南
下一篇:2014年度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