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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吉林省2013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项目申报
添加时间:2013-3-20 10:51:4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州)、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申报2013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和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各有关县(市)按照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当地丰富资源,由地方政府组织、龙头企业牵头、科研单位支撑,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县(市)科技服务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对尚未承担过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县(市)和已承担国家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并已按要求完成了验收的县(市),可以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省科技厅、财政厅将根据各县(市)专项行动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推荐。
二、2009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
按照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下发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及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荐的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原则上为2009年立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各县(市)政府按要求上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省科技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专项行动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经考评通过后,择优向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推荐奖励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省科技厅六份、省财政厅一份。
2、上报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3月5日。
四、项目代理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201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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