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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申报黑龙江 关于申报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 转化资金项目
添加时间:2011-2-28 10:23:5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4月15日17时30分
咨询热线:400-004-0802。010-58090032

项目具体要求:

国家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1]10号)已经在网上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筛选项目,编写申报材料,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4月15日17时30分为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
二、申报须知和表格
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要求
(一) 申报数量:2011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仍然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并同时申报产学研重大和重点项目。各市(行署)科技局、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省直各有关部门限报不超过6项(每个企业法人单位限报1项);国家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国家星火密集区、黑龙江省中东部外向型星火产业带、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不占限额可报1项。
其中:重大项目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兴产业及新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申报;重点项目各组织单位限报2项;
(二)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各2份(详见网上申报要求)。
(三)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重点材料提纲2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 经技术、管理、财务专家评审决定上报国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评审时提出的意见对项目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其后再正式推荐上报,完成网上相关操作,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材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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