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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

关于开展闸北区第十二届科技创新奖评审奖励活动的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13-10-10 10:06:3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项目主管:闸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为实现创新闸北,加快转型发展,发挥科技在产业培育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方面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工作,鼓励本区科技工作者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建设创新闸北的积极性。拟定于2013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评选闸北区第十二届科技创新奖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区科委,由区科委组织有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项目答辩,经公示后,由区政府统一颁奖。


二、评选范围


在闸北区内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改造类、重大工程类、社会公益类等科研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化等项目(已参加闸北区各届科技创新奖评审过的项目除外)。


三、奖励安排


特等奖(1项)   奖励10万元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3项)   各奖励5万元和获奖证书


二等奖(5项)   各奖励3万元和获奖证书


三等奖(7项)   各奖励1.5万元和获奖证书


鼓励奖(10项)   获奖证书


四、评审标准


参加区第十二届科技创新奖评审的项目,要求突出创新性和效益性。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1、经过科技评价,包括鉴定、评审、验收、权威部门检测、行业审批、新增标准、高新技术转化认定、技术市场登记、新产品认定等;


2、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要有应用证明、使用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等。


(一)科技经济类


1、特等奖:属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的项目,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技术思路独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推动本领域的技术进步,对区域经济作出重大贡献。上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15人。


2、一等奖:属技术上有很大创新的项目,已申请发明专利或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技术思路新颖,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明显推动作用。上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10人。


3、二等奖:属技术上有较大创新的项目,已申请专利或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技术指标达到或接近同类技术的国内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上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7人。


4、三等奖:属技术上有一定创新的项目,已申请专利或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技术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国内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积极作用。上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二)社会公益类(指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1、一等奖:经市级认定(经省、市级机构,政府部门认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有重大突破,该项目创新的技术水平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已在全市广泛推广应用(需提供应用单位证明)。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


2、二等奖:经专家鉴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有较大突破,该项目创新的技术水平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相关领域推广应用(需提供应用单位证明)。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7人。


3、三等奖:经专家鉴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有一定的突破,该项目创新的技术水平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在上海市处于领先水平,有推广应用价值。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5人。


(三)软科学课题类


1、一等奖:经市级认定的,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成果,思路理念新颖,方法措施有明显创新,实施成效显著,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显著推广应用价值,已获成果转化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对本领域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


2、二等奖:经区级认定的,属国内外重大成果,思路理念先进,方法措施有较大创新,实施已取得较好成效,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对本领域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7人。


3、三等奖:经区级认定的,思路方法有较大的创新,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较好水平,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对促进本领域工作有积极影响。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5人。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闸北区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对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方面有争议的,在纠纷或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3、已获得区级以上部门授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科技创新奖,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4、送审项目内容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5、凡申请科技经济类项目的经济数据,以2012年度该项目实际数据为准,项目申报的单位须将该项目的有关经济数据报表整理复印后交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6、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类项目外,凡推荐申报区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办理上海市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申报时填报科技成果登记号)。


六、申报方式


1、本届科技创新奖评审奖励活动申报指南公布于《闸北报》和“上海闸北科技网站”(http://kw.shzb.gov.cn/),项目申报单位可以从“上海闸北科技网站”下载“闸北区科技创新奖申报书”,或直接向区科委领取“闸北区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2、每一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拟回避本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项目书面申报文件一同提交)。


3、本届科技创新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凡以邮寄方式申报评奖项目的单位以投寄地邮戳为准。


4、项目单位申报时需以书面形式提交“闸北区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所有书面文件采用A4纸),并将参评项目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以光盘或软盘形式一起于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各主管部门(单位),各主管部门(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送至区科委,无主管部门(单位)的自然人可直接递交给区科委科技管理科。


5、凡申报特等奖、一等奖的单位和自然人必需用中文准备Power Point多媒体讲演稿一份,参加项目评审答辩。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七、时间安排


11月份宣传发动,12月份组织专家评审,2014年颁奖。


八、联系方式


闸北区科委代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18层18E


项目负责人: 叶  雨

电  话: 021-6536037



附件::《闸北区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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