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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5-19 10:15:3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提高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水平,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及时掌握科技项目完成情况及经费的使用情况,有效的进行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管理,保证科技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对逾期执行的科研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科研项目为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按合同应验收而未验收或终止的科研项目。

 二、截止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对逾期项目逐个进行清查,清查后对每个项目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或者项目终止报告,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操作机构或基金办。

   三、清理工作几点说明

1、已具备验收条件,应2014年5月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

2、对因各种原因无法验收的项目,应2014年5月30日前,承担单位应对研究工作和问题做认真总结并写出项目终止结题报告,并提出项目终止申请。项目终止结题报告应重点对照合同指标、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包括项目取得了哪些进展,哪些合同指标没有完成,合同指标没按期完成的原因,项目经费落实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3、各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的领导必须认真对待此次项目清理工作,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和教训。本次清理结果记入项目管理档案,并作为今后科技管理的基础资料。

4、截止2014年5月30日前,未做好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单位,取消其申报2014年度申报科技基金科研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1-6153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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