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交响乐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59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了认真遴选,选出15部交响乐作品、15部民族管弦乐作品,作为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扶持作品。现将入选作品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采取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入选作品的创排进度与质量、新涌现出的优秀作品创演情况,实行“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确保作品艺术质量。
二、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对扶持作品进行跟踪指导。2022—2023年度扶持作品演出单位与作曲家协商制定创排计划和专家指导时间节点建议,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直接报送),于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三、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根据演出单位和作曲家提交的创排计划和专家指导时间节点建议,经与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演出单位、作曲家协商后,制定具体的跟踪指导计划并实施。
四、扶持作品首演后,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和再次遴选,从扶持作品中遴选出重点扶持作品,集中进行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2023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扶持作品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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