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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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9月16日到9月26日(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提出异议单位的员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纳纪录来市民中心现场提交;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