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
关于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支持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备案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备案支持机构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支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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