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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暨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8-24 10:49:3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见附件)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暨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联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请各市州经信局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组织本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积极申报。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内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二)2022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

依据我省“数字经济13条”政策,拟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择优推荐若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上报工信部。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请填写工信部“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书。前期,已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可申报,不占今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名额;未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请各市州经信局于8月24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意见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指定邮箱)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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