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可在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阅),请按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相关部门应结合《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推进开展本市工业节水工作,依据《通知》所明确的遴选要求,积极发动引导本市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已获认定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二、鼓励有关省级行业协会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进行申报,并发挥协会优势,加强对企业、园区的政策宣贯和服务指导。
三、各申报企业、园区需按《通知》要求编写《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或《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经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或经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初审,并出具推荐文件后(推荐单位另需填报《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一式四份)。企业、园区需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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