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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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指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4个乡镇服务站。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此委托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选择标准、建设规模、造价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等,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就业〔2013〕567号文的相关要求。
三、上报项目时,须将县级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市级发展改革委的请示文件、项目的规划、土地、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文件、环能评报告(登记表)及IMO文件一并上报。各地在5月15日前,将项目报送我委(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附件下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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