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451-82628025
基础研究处 0451-82632603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附件:2021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资助项目名单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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