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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西省管理科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7 16:08:2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创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度江西省管理科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每人每年申报管理科学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1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申报新管理科学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管理科学计划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指定选题名称申报项目。


6.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7.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8.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9.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年1月11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7时。


2.推荐单位(含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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