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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关于征集遴选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2-14 11:03:5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办,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省数字办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突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创新应用,重点(不局限于)在健康医疗、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卫星应用、文化旅游、生态环境、金融等领域,征集一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主体要求

  应用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且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二)申报方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直接报送省数字办。


    2.单位推荐申报: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各地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示范项目,推荐单位填写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并附示范项目申报表报送省数字办。


  三、遴选程序


  对征集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省数字办将委托专业团队,并会同相关数据采集部门通过论证、评选、核验等程序遴选确定我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通过签订数据使用协议授权申报主体在示范项目上使用公共数据(含政务数据)资源。


  四、其他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或申报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省数字办数据资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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