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天津市

天津市

关于征集“天津市机器人技术创新产品供需目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2-7 16:59:5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研发设计到终端产品上下游联动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结合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安排,开展“天津市机器人技术创新产品供需目录”征集工作。


一、指导单位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天津市机器人产业协会。


三、征集范围


1.天津市机器人产业链(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上、中、下游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引进及集成应用等技术创新产品;


2.需要外协加工的高新技术产品。


四、征集条件


征集产品主要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等科技型企业自主开发并已上市销售、具备技术创新性的高技术产品,未来市场潜力较大,有一定竞争力的技术创新产品。满足如下条件:


(一)征集产品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或集成产品。


(二)企业掌握申报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三)产品须拥有发明专利或稳定性强的实用新型专利群。


(四)产品须具有执行标准,并通过国家或本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有关质监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机构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国际标准检测组织在中国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申报企业近三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5日-18日


六、反馈方式


汇总形成机器人技术创新产品目录,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对接撮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有效衔接。


七、注意事项


1.“天津市机器人技术创新产品目录”征集及编制工作由天津市科技局指导,天津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天津市机器人产业协会共同承办。


2.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格,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承办邮箱。


3.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规范填报征集内容,名称要规范,指标要准确。


4.知识产权、产品执行标准等需附PDF版电子文档。


中企讯-------专业学习政策十五年,专注为:  

科技型企业、传统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企业、文化企业申请政策扶持资金;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申请,专利无效、商标无效、国际专利、国际商标。  
         咨询热线:13601242728/18121133633



上一篇:申报2021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案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