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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关于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添加时间:2020-11-3 9:19:3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落实创新强省部署,加快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盖章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


  附件:关于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创新强省部署,加快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聚焦先进结构材料、先进功能材料、变革性材料三大技术领域发展和新材料十大重点优势产业提升,瞄准国际前沿,通过技术创新与人才集聚协同推进,创新资源布局与产业基地建设深度融合,维护产业链稳定安全,构筑面向未来竞争新优势,全面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自主创新。大力推进原始创新,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集聚全球创新人才团队,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活力。


  2.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供需对接,鼓励新材料应用。


  3.坚持企业主体。始终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创新人才引育,加大开放创新合作,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坚持重点突破。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围绕三大技术领域和十大重点优势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技术瓶颈,取得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


  5.坚持协同发展。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强化国内外技术交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产业融合发展,资源共享共用。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新材料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重点领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优势,初步建成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建成世界先进的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实现由材料大省向材料强省的跨越发展。


  ——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新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120家,新增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新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新型研发机构20家以上。坚持扩大增量与做优存量并重。全职引进或培养新材料院士10人以上,着力引进新材料国际顶尖人才25名、创新团队100个。在新材料重点领域形成一批领跑全球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取得具有标志性的重大科技成果200项以上,获得核心发明专利600项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以上。制定一批新材料领域国际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2025年,新材料产业年产值突破1.6万亿元,形成十大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条,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新增年产值超100亿的新材料龙头企业10家,新增掌握国际话语权的新材料科技型领军企业50家、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单项冠军企业30家。


  ——创新生态逐步优化。推动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所需的人才、技术、资本、服务以及政策等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形成对全球新材料高端要素自发吸引的发展格局。新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个,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11个,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现设区市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强化前沿基础研究。实施尖峰计划,瞄准新材料国际前沿领域,注重材料研究方法创新,加快布局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加速实现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突破,提升技术源头供给能力。实施学科登峰工程,聚焦聚力做强特色学科,大力推动新材料相关学科及学科平台建设,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冲刺国家双一流A+学科,不断完善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2.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先进结构材料技术、先进功能材料技术、变革性材料技术三大领域,打造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柔性电子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型生物医用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合金材料、纳米材料等十大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链,全面实施尖兵领雁领航计划,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推动技术由跟跑并跑向领跑转变,加快开发出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3.强化融合应用技术开发。以显著提升我省材料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基础、先导、支撑作用为目标,树立材料先行理念,针对重大工程建设、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重点关键材料,突破共性关键技术,提高新材料产业的支撑能力。搭建新材料+”多学科协同攻关平台,拓展新材料+人工智能新材料+互联网新材料+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融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


  (二)加强高水平人才引育


  4.实施高层次人才战略。大力实施鲲鹏行动,深入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领军型团队计划等人才项目,着力引进集聚一批新材料国际顶尖科学大师、高精尖缺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大力实施青年英才集聚系列行动,扩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新增名额全部用于优秀青年人才。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推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5.重视材料浙商和工匠培养。加快新材料领域创新型浙商队伍建设,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形成一支汇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的材料浙商队伍。加强新材料领域工匠培育,启动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材料新型蓝领队伍。(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


  6.推进人才机制创新。围绕新材料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以一区一策方式加强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等人才政策创新突破。探索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新材料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面向全球遴选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多层次人才评价体系,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探索建立新材料领域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7.加快建设重大科研平台。支持新材料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优先布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布局建设新材料浙江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新材料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8.积极发展新型研发平台。支持新材料领域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团队与政府、企业合作,汇聚全球优势资源,建设前沿基础研究型研发机构。支持省内新材料行业龙头企业单独或牵头建设攻关型研发机构,通过市场机制整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企业、顶尖科学家等力量开展协同攻关,前瞻部署基础研究,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支撑重大产品研发,推动我省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9.健全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加快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材料性能检测、质量评估、模拟验证、数据分析等创新服务。加强新材料领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培育,集成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创业孵化等全链条服务。加强新材料领域科技型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四)提高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


  10.加强科技型企业主体培育。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继续加大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雏鹰行动,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建立新材料重点企业培育库,在项目、人才、平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1.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引导新材料企业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机制,加快完善企业研发体系。进一步加大力度,布局建设企业研发机构,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梯度发展格局。加大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引导新材料企业主动参与各类标准制订,大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投入积极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


  12.保障产业链稳定安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系统摸排企业原材料断供风险,重点支持有基础、有能力的攻关单位集中力量,在短期内开发出一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开发自主安全可控的新材料关键技术和产品,为稳企业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五)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13.培育高能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围绕三大技术领域十大重点优势产业,打造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支持以宁波、舟山为核心,打造绿色石化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万亿级产业集群。依托绍兴、杭州、嘉兴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领先的环杭州湾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建设炼化一体与新材料标志性产业链,注重产业链安全和韧性。(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14.建设新材料产业高质量骨干平台。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省内11个地市围绕新材料重点细分领域,结合自身产业特色,积极创建省级高新区,并争创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新材料创新高地。支持新材料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建设,聚焦细分领域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特色小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


  15.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支持宁波、杭州、嘉兴、绍兴、衢州、金华、舟山等市依托自身新材料优势细分领域,建设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实施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建设聚焦新材料研发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和基地,推动形成完善的材料领域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体系。(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有关设区市政府)


  (六)构筑协同创新大环境


  16.推进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新材料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技术合作。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提高新材料产业间横纵向协同度。加强省内区域间协作,以宁波、杭州等重点地区为引领,合力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检验检测。加强部门统筹协同,合力打通前沿技术和先进技术向工业化规模生产转化路径,解决实验室研究与工业应用间的融通连接。加强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其他城市在新材料领域的交流合作,在技术、项目、人才、平台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打造技术创新共同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相关部门、设区市政府)


  17.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加快与一带一路、东盟、非洲等国家在新材料领域的合作,创建国际精准合作示范平台、园区和基地。支持建设企业研发总部,集聚全球新材料优势研发资源。引导企业、科研机构主动通过设立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并购海外新材料企业和研发机构、建设海外孵化器、国际联合实验室等方式,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引进培育国际化的新材料技术转移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8.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建立新材料科创高地建设科技成果库。充分发挥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联盟、高新区技术转移联盟及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的技术转移机构作用,谋划成立新材料全球技术转移联盟。建立浙江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联合研发。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对技术先进、产业带动作用强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纳入政府科技计划。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科技领导小组的框架内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设立新材料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区)、县三级联动,强化部门沟通合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组建新材料高端智库专家团队,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


  (二)强化政策保障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规模化应用建设。进一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制定出台鼓励支持新材料产业和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设立新材料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新材料产业子基金。推进新材料企业科创板上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设区市政府)


  (三)强化考核评估


  加强新材料产业的统计监测与分析,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统计分类目录与体系,发布全省新材料产业年度报告。建立并完善新材料创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新材料技术先进性评估体系、高质量知识产权指标体系、产业标准体系。建立新材料科创高地工作的推进评价体系。(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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