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
近年来,本市积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在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培育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沪经信企(2011)166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1459家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布于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到期后须进行资格复核。
各区县要以发展“四新”(“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经济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能力。
有对经信委中小企业专项有兴趣的企业可联系赵女士:131663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