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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2-13 17:04:1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县(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管委会,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帮助企业尽早准备申报事宜,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舟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入库企业条件

主要对象为2020年拟申请国家高企的新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标准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育入库程序

1. 企业申报。企业填写舟山市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表(详见附件1),申报日期截止到2020220日。

2. 所属地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区)科技局和功能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入库表进行审核,并于20202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汇总表和培育入库表电子版(扫描盖章)统一发送至0580-2280780@163.com。汇总表内请注明企业名称、企业注册日期、企业规模、知识产权情况、所属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等情况(详见附件2)。

3. 培育入库奖励。对培育入库的企业且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不含重新认定)的,给予一定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处,周晓敏,陈浩,电话:2280780


各县(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管委会,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帮助企业尽早准备申报事宜,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舟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入库企业条件

主要对象为2020年拟申请国家高企的新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标准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育入库程序

1. 企业申报。企业填写舟山市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表(详见附件1),申报日期截止到2020220日。

2. 所属地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区)科技局和功能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入库表进行审核,并于20202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汇总表和培育入库表电子版(扫描盖章)统一发送至0580-2280780@163.com。汇总表内请注明企业名称、企业注册日期、企业规模、知识产权情况、所属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等情况(详见附件2)。

3. 培育入库奖励。对培育入库的企业且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不含重新认定)的,给予一定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处,周晓敏,陈浩,电话:228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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