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区各镇街(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年)》以及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要求,切实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拓展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建设的渠道,振兴“传统工艺”,建设宣传展示载体,探索传承新机制,特开展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宣传展示基地、传承教学基地的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
(一)申报对象
1.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名录项目中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项目为主,及其他适合生产性保护的项目;
2.申报主体一般为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或相关企业、产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以下条件:
1.对传承和合理利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在生产性保护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
2.申报单位应有一名或若干名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有一批热心于传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骨干;
3.有较为成熟的运营主体及运营机制,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信誉良好;
4.在不违反保密制度与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完整传授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能,培养后继人才;
5.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交流等活动;
6.当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传承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发展规划方案,有相配套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基地
(一)申报对象
1.通过展示、交流、传习、培训等方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的活动场所和空间,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专题展示馆、展示中心、书场、剧场等形态;
2.申报对象类型,综合性与专题性、公办与民办均可申报;
3.需日常性、经常性面向公众开放,体现公益性。
(二)申报条件
1.定位:保存、保护,传承、传播,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 性、整体性和活态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2.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
3.设计: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展示形式有风格,有特色,形式设计与项目文化内涵相和谐;
4.展示:通过实物、图片、音像、现场活态演示等多种方式,充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技艺流程、艺术特征、相关实物、项目成果等多方面内容;
5.活动:围绕和配合展示内容,组织开展专题性、特色性的展览、讲座、研讨会、出版相关研究书籍等延伸活动;
6.管理:有必需的经费投入保障,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建有完备的档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场所开放以来未发生过器物被盗、损毁和安全事故;
7.影响:展示场所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社会反响良好、受到群众好评(全年参观人数一般不少于5000人次) ,注重应用大众媒体以及其他手段及时、广泛、有效地进行宣传。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另行发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的申报详见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1.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宣传展示基地、传承教学基地的申报,由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或从事该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的单位向所在镇街(场)及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镇街(场)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区非遗保护中心;
2.区非遗保护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核,提出推荐名单,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后公布;
3.已命名为市级(含)以上生产性保护基地、宣传展示基地、传 承教学基地的项目也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五、申报内容和材料
1.项目申报应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附件二),申报表填写一式三份。申报表一律使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辅助材料中的照片以每张A4纸放两张的形式排列,一并放入申报材料中,要求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所有电子材料均保存在U盘内提交);
2.项目申报必须同时报送能充分反映项目情况的相关图片不少于10张(JPG格式, 1024x768像素),并配以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对象、内容等信息),申报录像资料(MPEG格式高清视频)10分钟内;
3.项目申报均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有关文件、证书、媒体报道等;
4.申报材料必须有当地镇街(场)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和签章。
六、工作联系
请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吴刚 , 电话:0571-83861020、83869231,联系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958号萧山区文化馆三楼3301办公室,电子邮箱:2395370662@qq.com)。
附件:1.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申报表
2.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1:
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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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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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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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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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别、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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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 保护基地 现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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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对照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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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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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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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场)文化广播站及有关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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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委员会评估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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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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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件2:
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基地申报表
申报 单位 |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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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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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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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面积 (平方米) |
年参观 人数 (人次) |
年经费 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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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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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 五年 发展 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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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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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场)文化广播站及有关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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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委员会评估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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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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