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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源头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9-10-22 10:13:3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撑北京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源头创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创新引领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海行规发〔2019〕5号),制定并发布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源头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大力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智能传感器等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对引领产业发展或取得颠覆性突破的项目,根据技术创新性和投资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原则上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连续支持三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1、人工智能芯片
  支持高能效的云端人工智能芯片、边缘计算型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基于芯片提供完整的软件和工具链,满足典型神经网络算法的训练、推理过程,支撑在视觉、自然语言、语音等应用方向的主流深度学习模型;支持人工智能芯片设计方法、器件和工艺创新,研发基于可敏捷定制、具备可重构能力、存算一体等创新技术的人工智能芯片;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架构创新和探索,研发类脑处理器芯片等新型架构芯片。 
  2、核心算法
  支持新型深度学习模型与算法创新,本质性提升深度神经网络解决现实人工智能问题的范围和能力,提升算法的可用性、鲁棒性与安全性,降低对标注数据的依赖;支持新型强化学习、自动机器学习、迁移学习、小样本学习等模型与算法创新,提升解决开放性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面向特定AI芯片的网络结构学习,以及面向特定网络结构的软硬件一体化设计技术。
  3、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
  支持新一代深度学习框架研发,面向图像视频、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典型应用,在功能完备性、易用性、分布式扩展性等方面取得核心技术突破;支持用于实现感知智能、认知智能的基础软件、知识图谱的创新研发。
  4、智能传感器
  支持面向特定领域感知传感器技术创新,面向智慧家居、高端消费电子终端等应用场景,对图像、声学等属性进行标准化采集与智能化处理,实现高精度、无损采样、高性能、多并发、低延时的整体性能要求,设计和制造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支持低成本低功耗传感器创新研发,提升传感器在体积、成本、功耗、可靠性、三维集成性等方面的性能;支持多源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创新,解决智能传感器在人工智能应用中的可靠性及稳定性问题。
  三、支持对象
  1、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可以和驻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服务于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的其他单位进行联合申报,但其他主体和单位不享受资金支持。
  四、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应为人工智能产业关键技术源头创新,突出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前瞻性的目标及考核指标。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2、项目执行周期1-3年,项目应有与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等比例自有资金投资(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投入),项目申报时已有一定研发基础和资金投入,在验收时能够实现规模化商用的优先给予支持。
  3、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牵头企业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企业须承担60%以上的投资额及相关任务,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4、人工智能芯片项目验收时至少能完成一次流片验证;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项目验收时应完成核心关键技术和性能验证;智能传感器项目应属于公司核心业务,项目验收时应完成产品研发。
  5、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原则上可以连续支持。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阶段目标后可申请后续资金支持,海淀园管委会组织对项目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给予后续支持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材料
  1、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www.bjhd.gov.cn/zxzj/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源头创新专项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已实现收入(如有)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在项目初审结束后,园区将组织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信用报告相关通知: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中的项目初审后,将《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源头创新专项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送交到海淀园产规处东618房间,要求胶装成册(一份)。
  4、如申报材料不属实,海淀园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27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联系方式:李楠88498261   王本禄  8849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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