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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又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添加时间:2019-8-19 17:49:4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又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先来看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吧?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并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我们了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后,我们来看一看,如何被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吧?办法做了具体描述,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特别提示:上述条件中的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是要求同时满足,一项超过此标准,您就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啦。

我们了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后,我来接来看一看,能够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吧?

最早是在201752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重要内容如下:

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201992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99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以上二个发布文件的不同点在于,2017年发布的加计扣除通知,主要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而2018年发布的加计扣除通知,是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科技型企业都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807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1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811日开始执行。

特别提示:可能大家都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而财税〔2018〕76号,所说的弥补亏损年限,是特别针对被认定的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而特别享有的政策。只有这二类企业才可延长弥补亏损的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以上内容重点是帮您梳理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您在了解了这些税收优惠的政策后,是否心动了呢?想要享受到这些政策,就需要去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果需要获得除此之外更多的资金支持,就需要了解更多的科技产业政策。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成立了14年的科技产业政策咨询公司,为您提供从知识产权申请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到其他资质、资金类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的全程专业服务,可为您公司发展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我们的咨询热线:13601242728,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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