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街镇、开发区:
为支持引进先进制造企业,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的部署和要求,从2019年8月19日起开展 2019年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区重点扶持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安防、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达产时土地产出率均须达到《上海市产业用地指南》对应行业用地推荐值的110%以上,税收产出率不低于80万元/亩。
(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一亿元以上,且必须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三)取得土地的项目,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竣工验收。
(四)项目已开工,且截至2019年7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40%以上(纳统数据超过项目备案总投资的40%)。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国家、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流程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可登陆“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镇、街道或开发区。
2、所在街镇、开发区(综保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项目经初步审核后,由区经委组织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
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表》
(二)《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2019年7月的纳统情况说明(纳统数据需同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数据基本匹配);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
(七)企业承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20日;
材料提交截至时间:2019年9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产业投资科,联系人:徐致姗 钱清锋,联系电话:37737283 37737287,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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