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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8-7 11:42:4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嘉定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知产局)现启动2019年度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的申报与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30日

2、申报途径:“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http://218.202.254.207/JDWW)

3、申报条件:

(1).注册在本区、纳税地在本区范围的民营、国有及控股、个人或外商独资、合资等税收征管的科技型企业,成立时间满二年(自申报截止日起算)。

(2).2018年度的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连续近2个年度保持盈利。

(3).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4).主导产品符合本市、区的产业政策。

(5).拥有或可支配、合作的生产设备或生产场地。

(6).设立有研发机构,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专利工作机制,并配备有相关工作人员。

(7).在申报截止日前拥有的有效授权专利数量不少于15件,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5件(每5件实用新型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企业经自主研发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优先。

(8).有一定数量(或比例)的专利技术(项目)产品已实施产业化。

(9).应有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人才培养、职务发明奖励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制度并已有效实施。有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10).无专利侵权行为。

(11).未曾获得过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或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称号。

4、申报材料:

(1).《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证书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表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5、注意事项:

(1).登录“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需要登录账号及密码,无录登账号的申报企业可在线注册,并联系区知产局审核注册信息后开通账号,联系电话:59999103、59999057。

(2).申报材料除《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请表》为在线填写外,其他材料均需清晰扫描后上传。

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

在线申报完成后,区知产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可在线打印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胶装成册,至所属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签字、备案,核准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然后递交至区市场局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A01-A08窗口 嘉戬公路118号

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

联系电话:39590997

三、专家评审

纸质材料收齐后,区知产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实施评审。评审时间预计在9月上旬至中旬,期间专家组可能联系企业,就申报材料中的部分问题进行答辩,请申报企业联系人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区知产局同时将会同嘉定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单位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核查入围企业的行政处罚记录,对近三年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予以一票否决。

四、认定公示

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核查记录,区知产局最终确认2019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公示时间:2019年9月下旬

公示场所:区市场局公告栏(迎园路955号门口)

区市场局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shichang

区市场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

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签约授牌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知产局将与被认定的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签订《上海市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合同书》,并授予“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证书,同时为企业申请区级专项支持资金。

六、违规处理

申报企业务必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如经专家组、区知产局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核准查实后将取消涉事企业“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称号,收回证书并追回已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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